26日获悉,武汉市财政局和武汉市房管局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武汉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奖励和补充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业发展。
哪些企业可以申报?根据26日发布的管理办法,专项资金适用于8类相关支出,主要包括配套房屋租赁经营企业和单位,专项资金支持的房屋应符合城市规划,产权来源合法。租赁经营企业租赁的房屋,应当使用“武汉市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房屋核实和租赁合同备案,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0年。
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奖励细则和补偿标准。企业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租赁期超过6个月的,每套住房补贴不超过100元。在国有土地建设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经改造出租的,按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改造标准造价的2倍,并不超过投资补助率的25%一次性给予补助。
今年7月,武汉被指定为中央政府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示范城市。中央政府将以奖励和补贴的形式给予武汉财政支持,示范期3年,每年8亿元。同时,武汉市财政也将支持12亿元。
业内人士分析,虽然专项资金的主要对象是经营性企业,但它也是一项对租赁者的间接优惠政策。以充足的资金为后盾,住房租赁市场将在住房供应、制度建设和平台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发挥作用。住房供应的增加可以满足越来越多租房者的需求,使租房者租房更方便,选择更多,租金波动更稳定。
标题:武汉明确奖励运营企业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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