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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吸内科和产科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2019年版)
国家卫生办医函[2019]8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标准化和同质化,我委组织制定了呼吸内科和产科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现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中使用。
各级医疗机构应充分利用相关质量控制指标开展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应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指标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引导医疗机构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附件:1 .呼吸内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9版)
2.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9版)
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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