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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网站12日报道,漳州市芦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吴洪池涉嫌严重违反纪律,目前正在接受福建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根据官方资料,吴洪池,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福建敕令人,大学学历,1989年8月参加员工,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8月至1991年6月,任诏安县四都中心小学教员;1991年6月至2007年12月,历任诏安县政府办科员、副科长、科长、副主任,梅洲乡筹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筹委会副主任,梅洲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乡长、党委书记,梅州华侨农场场长,官陂镇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诏安县政府党组成员,诏安县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处级);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云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1年12月至年2月,任云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年2月至年6月,任漳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市信访局局长;年6月至年7月,任漳州市芗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提名人选;年7月至年12月,任漳州市芗城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年12月至今,任漳州市芗城区委副书记、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