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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4月23日电(记者徐志雄)从2021年开始在湖南省实施大学入学考试综合改革,不再实施“3+x”的文理分科考试,考试科目设定为“3+1+2”。 湖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办公室23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了《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确定了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构成。 从2021年开始在湖南省参加高考的学生,在考试全国统一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后,继续考试三个选择性科目即可。 三个选择性科目分为一个优先科目(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 )和两个再选择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42)。
根据《方案》,从去年秋天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湖南省高中的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校学生毕业、高职生招聘的首要依据,也是部分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录用的参考或依据。 选择性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发表成绩实施,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一次,定于当年6月份高考全国统一科目考试结束后举行,考试成绩为当年高考合格有效。
湖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蒋忠昌表示,在新的高考录用制度中,湖南确立了“两据,一参考”的招生方法。 即,根据一项规定,语文、数学、外语三个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各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只考一次,条件成熟后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二是三个选择性考试科目中优先科目满分100分,直接计入高考总成绩,进而选择科目按等级分期转换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科目满分100分。 “普通高中包括政策上加的高考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用学生。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