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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13日电题:朱征夫委员“江湖气”与“法心”
中新社记者杨程晨
在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第二次会议期间,朱征夫委员是麦克风跟踪的焦点。 另一方面,该提案聚焦于法律热点议题,受到关注。 另一方面,他也与前来采访的多个记者亲密交往,说“称之为兄弟”。 专家聚集的社会科界另当别论,朱征夫的“江湖气息”个性独特。
年第一个工作日,朱征夫收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委员会的答复。 事先知道相关消息,但他掩饰不住兴奋。
去年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治协商委员朱征夫律师连续三届就收容教育制度再次提出了相关建议。 和以前不同,这次选择了收容教育制度的合宪性审查这一别的方向。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报告确定了加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事业,维护宪法权威。
朱征夫对《首次合宪性审查提案》的答复书写道,将与有关部门展开联合调查,了解收容教育制度的实施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
收容教育制度的法律基于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禁止卖淫嫖娼的决定》。 年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在报告中说,通过调查论证,各有关方面对废除收容教育制度已经形成共识,开始废止事业的时机已经成熟。
“这是一大进步。 ”朱征夫认为,预计废除收容教育制度,法治和人权有迅速发展的趋势。
2003年,孙志刚事件废除了城市流浪乞讨者的收容遣返制度。 刚担任广东省政协委员的朱律师还建议废除劳动教育制度。 “孙志刚案鼓舞了法律界,但当年提出废除劳动教育依然感到巨大的舆论压力。 ”。
年,劳动教育制度正式废除了。 担任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委员的朱征夫提议第二年废除收容教育制度,之后就废除这个制度多次提出建议。
这次大会的小组发言时,朱征夫操着浓浓的南方口音讲述了其眼中的法治变化。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社会法治意识明显提高,以确立宪法和法律权威为重要标志的法治进程不断前进。
“全体律师都希望法律进步更快、更完美、人权保护更周到”朱征夫还不忘“法律的初衷”。 在今年的政治协商会议上,他关注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
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的朱征夫来自湖北荆州,20世纪80年代末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就职于广州,几年后成立法律事务所至今。
目睹了这个职业30年来的变化,他感到执行律师队的繁荣和贡献。 他觉得律师在正确实施法律和维持法律权威方面与法院、检察院的使命一致,没有健全的律师队伍是不可能进行法治建设的。
他强调,不可否认,个别律师行为不规范,构成犯罪,但这不是主流。 大部分律师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辛勤工作。 整个社会对律师职业的认识还没有提高。
年末,朱征夫接到电话要求填写政协委员的职务报告。 除了在广东省政协的经验,有17年建议财政经验的朱征夫还感到“新鲜”,也意识到了新时期政协委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政协委员应该更多地参加主题调查、主题协商等,实际上是提高委员对职务的认识,更积极地参与职务。 ”。
朱委员说,中国的政治协商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相互补充,共同迅速发展,发挥选举民主主义的特点,让很多人主导国家政治。 此外,发挥协商民主的特点,使一些人也有渠道表现的愿望,不加大选举民主的弊端。
他说,人民政协强调“有事多商量”,鼓励协商,是中国古老智慧在现代政治生活中的成功实践“和而不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