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75字,读完约1分钟
涉及罪恶的15件山西判决一起涉及黑犯罪案件
新华社12月26日电(记者王强玉)近日宣布,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的岳强、禹晓军、郭燕等23名被告人共同或分别犯组织领导人对黑社会性组织罪、抢劫罪、组织卖淫罪等15起罪名案件依法
2006年以来,被告人岳强组织被告人禹晓军、郭炜、邓呐琳、邓亭、王宝龙等,从榆次、太原等地召集人员,亲自带领数十人的手臂裹上白毛巾,拿着镐棒在前阳县游街上声势浩大,牺牲,以此为标志。
这个组织在昔阳县经营金湾娱乐城,非法手段从事娱乐服务、煤炭运输,有组织地收容强盗、卖淫、他人毒品,开设赌场,收集牺牲,吵架,扰乱社会秩序,故意伤害,保险欺诈,贷款欺诈, 维持、加强这个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前阳县三都煤业的煤炭运输市场,在这个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
在此事件中,各被告人共同或分别实施了19起犯罪,组织领导人犯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他人吸毒罪、牺牲罪、集体暴行罪、故意伤害罪、受贿罪、保险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违法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