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708字,读完约7分钟
最近,湖北省武汉市迅速传达了从明年开始停止征收市内“九桥一隧道一路”etc车辆通行费的消息,再次把长期存在的被称为“全国最昂贵的道路桥梁费”的重庆主要城区的道路桥通行费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
对此,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表了“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相关情况的证明”,但这种“证明”未能满足重庆市民的期待,无法平息日益高涨的质疑声。
截至2004年7月1日,重庆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已经15年,自2004年调整征收标准以来,没有发生任何变动。 主要城市道路桥费征收标准是如何制定的,收支明细为什么不公开,征收和采用是否合法,征收有那些变化……围绕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与重庆社会问题研究所共同进行了调查采访。
收钱是公平公正的,受到质疑
2002年,重庆主城区圈内网络结构基本形成。 大量的路桥建设使用了投资者收钱的模式,因此在主城区大量设置卡收钱。 这种收钱的方法加重了城市的交通堵塞,大众对此不满很多。
为了处理问题,2002年7月1日重庆市政府颁布了《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废除了主城区除高速公路外的所有收款站,实施了年票制,开始批量收款。
当初,重庆主城区的路桥通行费每年按2000元标准征收。 从2004年1月开始重庆将路桥年薪提高了15%。 即,2、3、4、5种车路桥的年薪分别上升到2300元、2990元、3450元、3910元,一直持续到现在。
10多年来,重庆市民对征收这笔费用一直抱有疑问,收钱更公平、公开,公正成为大众的第一需要。
“最重要的是公平。 ”重庆市沙坪坝区老板王某说:“采取路桥费年薪制并非没有根据,但无论道路怎么采用,无论采用情况如何,仅以统一的标准征收路桥费是不公平的。”
重庆实施了成品油税改革,虽然提高了燃油税,但原本属于“费改税”的部分没有被排除在路桥费之外。 业主认为根据统一的标准,使用“一律”的收款方法引起重复收款。
重庆市政府的公开邮箱中,道路桥费征收标准过高的问题不少,“道路桥费减半”是很多业主的需要。 他们赞成征收公路桥费,但相关部门认为有必要听取群众意见调整征收标准,不仅仅是行政的强制规定。
“武汉不收钱,成都最高400元……重庆最低2300元。 ”。 沙萍坝区老板王某对重庆市和全国其他积分城市的收款情况坦率地说:“收款需要适度降低,1000元左右是公平的。”
收钱和不公开都很恶毒。 一位业主对多年征收重庆路桥费但没有公开收支的详细消息表示怀疑。 重庆市渝中区老板王某说:“大家付钱是履行了义务的,政府方面也要向社会公开会计。 这是缴费者至少应该享受的知情权”。
重庆市一位律师认为,征收道路桥费应该由有关部门举行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后实施相关征收方案,定期公布道路桥费收支的详细情况。
重庆市渝北区老板何先生注意到,现实中很多人开着区牌照的车辆,在主城购买房子,从事工作,但区牌照不支付路桥费,假日出入,一分钱也不支付。 现行的征收方法对主要城市的业主来说并不是没有偏差,这是公路路桥费征收上的不公平,希望相关部门拿出处理方法。
不想起重庆行政学院名字的教授说:“根据现在的政策,外国牌照的收款金额比当地牌照少,很多当地业主使用外国牌照逃避路桥费的情况和收款计算方法已经继承了多年
有人指出用途超出了法定采用范围
“重庆市路桥费的行政强制征收应该坚决废除”的文案在天涯等论坛上广泛转载,阅览总数达到数万人。 本文首先质疑征收的合法性,其中包括违反决策程序、违反征收规定和新上位法、通过路桥年薪和车辆年审的连接强制征收等。 这些观点得到许多业主的认可,使舆论更加发酵。
《法制日报》记者就这些疑问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谭宗泽教授。 谭宗泽认为,从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出发,管理方法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则,符合当时行政法规的规定。
但是,关于现在重庆路桥通行费的征收范围,谭宗泽认为是有弊端的。 只要赋予路桥通行费行政事业上收钱的性质,就可以纳入“征收”路桥费的管理系统,可以堂堂正正地保护和护卫行政强制和处罚等公权力手段作为通行费。
国务院颁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收道路通行费的立法目的是“用于贷款或集资,不得转用于其他用途”,并予以授权。 既然国务院同意征收通行费的目的是为了“偿还”,那么征收通行费实质上符合经营收钱的性质,收钱和录用之间有直接的等价关系,只有有录用才能收钱。 这并不完全符合行政性收款、事业性收款的法定构成要件。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某认为建设城市道路是城市管理者的义务。 在城市的迅速发展中,政府因一时的财政困难而对社会施加杠杆是可以理解的现实。 但是重庆规定“征收的路桥通行费主要用于支付路桥的租赁费、路桥的维护管理费和贷款的偿还费用和路桥通行费的征收价格等”,超出了国务院授权的通行费的采用范围、用途。
对于市民公开的重庆不交通路桥费年度检查的规定,谭宗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确定汽车检查除法定条件外,任何机构都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重庆市根据这个规定,滥用了许可权力,法律关系和法律手续也混乱了。
重庆路桥费改革路在哪里?
“取消路桥费”是一些重庆市业主的声音,认为路桥费的征收是不公平、不公开、不公正、违法的。 武汉既然可以停止征收,重庆也可以。
大部分重庆业主认为,使用统一收款标准是不公平的,但使用“道局设置”的方法证明了不利于城市交通和城市形象。 除此之外,将来重庆主要城市交通的重要道路、桥隧道建设任务依然非常重,建设资金诉求很大,因此需要统一征收道路桥费,但征收需要改善。
有些重庆车主建议改善路桥费的征收方法和基数。 例如,设定新的评价模型,考虑主要城市所有收款道路的偿还率和主要城市的每辆车的汇率,试图建立收款基数。 另外,降低年薪金额,每年以1200元一律征收,计算100次通行权,100次以外根据需要自由购票。
对此,有人建议参考其他省市路桥费征收的模式。 比如和海南一样,把路桥通行费叠加在主城的油费上,多跑就多付。 或者参考成都模式把区县分为三个圈层,按圈层征收,一个圈层区县全额,两个圈层区县60%,三个圈层区县30%。
根据记者的调查,很多重庆车主认为,不管路桥费的征收方法如何改进,当地政府部门都希望严厉处罚乱收金、乱罚的现象,使罚款带来的物流价格最小。 取消不给不支付年薪年检的不合理方法,使路桥费征收制度更合法化、合理化。
另外,车主建议政府部门确定道路桥费的进款年限,给自己“有心丸”。 另外,政府部门必须及时公开道路桥费的收支情况,清楚地告知自己收到的道路桥费的去向和录用途径,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