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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2日在武汉召开的司法鉴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8年,我市有序剥离了外国司法鉴定机构“四类”,取消了92家鉴定机构和521名鉴定人。其中,“四类”以外的机构有89家,评估师有505名。有3个“四类”组织和16名评估师。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完成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任务,促进全市鉴定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此次改革被列入2018年武汉市156个改革项目。市司法局协同公安、检察、法制、监察等改革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并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范围,严格执行受理条件和程序,规范委托受理程序,强化委托人的检查责任,完善专家出庭制度。
根据中央和湖北省改革和完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的计划,《意见》将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范围严格限定为四类:法医学、物证、视听资料和环境损害。工程造价、司法会计、资产评估、建设工程质量等“四大类”以外的各类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有序分离,结束了司法评估领域长期以来市场准入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对“四类”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实行严格准入条件,取消了3个“四类”评估机构和16个不符合条件的评估人员。
据报道,在高峰期,武汉有124家司法鉴定机构和961名专家。经过整顿,司法鉴定机构已减少到32个,专家440人,其中361人具有高级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