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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从武汉市公安局公安局获悉,2018年,共有2718名非武汉户籍常住居民符合融合条件。局方提醒,这些人员应在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28日期间按程序到申请受理窗口领取《入住许可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2018年通过积分进入住所的资格。

今年是武汉实施积分入户政策的第二年。2018年10月1日,武汉市再次启动整合工作。该市16个区政务中心的公共安全窗口完全向公众开放,接受积分申请。同时,申请人还可以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登录“武汉积分家园信息平台”进行实名注册。

经过积分申请、评审、公示、评审等工作程序,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设定2018年积分指标的批复》,武汉市2018年积分设定标准如下:申请落户中心城区的,积分总和必须大于等于70分;如果你申请在新城市或开发区落户,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据此,2018年,通过积分进入户口的总人数为2,718人。

武汉市公安局提醒,在窗口申请户口的人员应持户口簿、身份证、积分收据和积分申请材料复印件,到申请所在区政府中心的积分窗口办理,经核实后,发给《准考证》。网上申请户口的,应持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及积分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所在地区政府中心的积分录入窗口,经核实后出具《准考证》。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合格武汉积分名单必须在一个月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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