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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从武汉市人民社会保障局获悉,《劳动者欠薪“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12月1日起实施。如果用人单位或相关责任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向劳动者支付1万元以上的工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可以将其列入“黑名单”,多个部门可以在政府采购、融资贷款、评估等方面对其进行联合处罚。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或相关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其中包括无故克扣一名职工6个月以上(含6个月)工资,数额在1万元以上。(一)克扣、拖欠职工工资10人以上,且金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的;不合理地抵制或阻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拖欠工资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由于拖欠工人工资的违法行为,群体性事件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等。

武汉1万元的欠薪被列入黑名单已经有半年了。

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将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诚信武汉”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他们将面临多部门联合纪律措施和较低的社会信用评估,并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标、资格管理、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激励和绩效评估方面受到限制。

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在申请银行信贷、债券融资、股票发行、外汇额度等方面将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并将被列为关键的监管对象,使它们“处处受制于一项违规和限制”,并增加了拖欠工资和非法违背承诺的成本。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1万元的欠薪被列入黑名单已经有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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