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03字,读完约2分钟
从10日开始,武汉市全面实施“许可分离”,涉及106项行政审批。
9日,湖北省召开了“许可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武汉市商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还召集31个相关部门,全面推进“许可证分离”改革。“许可证分离”是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主要涉及审批制度、审批方式和审批流程的变化。它涉及事件期间和之后监督方式的变化。理清“许可”与“执照”的关系后,可以实现执照签发与执照签发的有序衔接,不断推进“执照签发后减证”,有效解决“不准操作”、“执照签发容易办执照”等难点和障碍。
这是国务院规定的第一批106项行政审批项目。改革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改审批为备案、落实通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分类实施。其中,取消审批的“私营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等2项,主要市场许可,可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备案中有“首次进口非特殊化妆品行政许可”一项。市场参与者提交备案材料后,可以开展相关业务活动。落实“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审批”等19项告知承诺,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的,相关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审批;《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等84项优化准入服务。
同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快建立以“信息共享、信息公开、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的监管体系,在全市实施统一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实现跨地区、跨层次、跨部门的协调监管,为新的发展势头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