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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市人民社会事务局获悉,从现在起,我市各类企业、科研和技术开发机构、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只要具备基本条件并能获得数百万资金支持,均可申请设立博士后研究中心。
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行条件良好,经济实力雄厚,经济效益好;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高水平的研发团队。能够提出具有创新理论和技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它可以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更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推荐申请: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省级以上制造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五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究开发计划和重大科研项目。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一代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科技企业家或归国留学生创办的企业中,过去三年R&D投资占全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在3%以上。
我市现有58个国家级博士后研究中心,包括仁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华中数控有限公司和湖北鼎龙化工有限公司,工作站数量居全省首位。根据我市有关规定,新批准的博士后研究中心预计将获得100万元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