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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制定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规范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实施方案》,明确了餐厨垃圾分类、暂存、收集、运输和处置的要求。

该计划提出,餐饮服务、单位食堂饮食及其他活动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物、废弃食用油及其他厨房废物应单独收集,不得与其他固体生活垃圾混合。对于废弃食品,应打开包装,根据餐厨垃圾回收食品内容物,包装材料应单独处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垃圾分类处置制度,在指定地点设置餐厨垃圾专用密闭容器,餐厨垃圾单独存放,并与指定收集单位签订收集协议,建立处置台账。餐厨垃圾产生后24小时内,应当及时移交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或者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收集运输。严禁员工将厨房垃圾直接排入下水道、公厕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造成二次污染。

武汉新规禁止厨房垃圾直接排入下水道

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重点开展街道和社区垃圾分类试点,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做好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工作。对未建立或未严格执行餐厨垃圾分类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区城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食用油、散装食用油和来历不明食用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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