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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土资源部审查,国家海关总署正式批准关闭湖北自由贸易区武汉区东湖综合保税区二期。《长江日报》记者5日获悉,东湖综合保税区的规划建设全面加快,湖北自贸区武汉地区在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方面达到新的里程碑。
据了解,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审查意见和武汉海关对东湖综合保税区二期的验收结果,国家海关总署已正式批准对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二期3.36平方公里围栏内的基础和监管设施进行验收,要求按规定组织实施封闭监管和运营。
2011年8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东湖综合保税区正式成立。这是湖北省第一个综合性自由贸易区。位于湖北保税区武汉区核心区域,规划面积5.41平方公里,分两期建设。2013年1月15日,1.82平方公里的一期启动区通过了国家10部委的联合验收,并于当年6月29日正式关闭运行。3.36平方公里二期工程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省政府组织的联合验收。规划有保税加工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服务区等功能区。到目前为止,一期和二期的总面积已超过5平方公里。
东湖综合保税区二期包括:东至广固路6号,南至沪蓉高速公路,西至广固路4号,北至高辛路5号。该区土地利用已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土地供应审批手续。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实现了“七通一平”。该区域没有商业地产用地和生活设施。
目前,办公楼、监管仓库和其他设施已准备就绪。其中,已建成1.2万多平方米的联检大楼,地上地下共4层。主要配备报关、报检等外贸服务应用窗口。有一个面积超过8.3万平方米的检查区,检查仓库和保税仓库等设施也已建成数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