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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省委宣传部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谱写湖北新时期发展新篇章”系列新闻发布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民社会福利厅厅长肖菊华详细阅读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实施振兴技能人才、建设技能型省规划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肖菊华说,《意见》中有丰富的“金”和“干货”,许多内容是省委、省政府文件中提出的“第一条”。例如,《意见》首次规定,在员工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可以直接晋升到职业技能水平。首次提出开展“湖北工匠”表彰奖励活动。作为我省技能型人才的最高奖项,每两年评选10名“湖北工匠”。省政府将给予每人50万元的奖励。

湖北工匠每人将获得50万元奖励。

技能型人才创新评价方法。在意见上有两个突破:“第一次”为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辟了评价渠道。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定要求的技术人员可以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高级工、技师、技师可以相应申请初级、中级、高级职称。“首次”建立特殊技师制度,享受高级职称的相关待遇。

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意见》坚持积极激励,首次明确指出“两者是相同的”。很明显,技术学院和大学的中级、高级和预备技术员(技术员)班的毕业生分别与技术中学、学院和大学的毕业生同等对待。很明显,高级工人、技术员和技术员在工资、带薪学习、休假和出国学习方面应享有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同等的待遇。

湖北工匠每人将获得50万元奖励。

一点政策,九点实施。肖菊华表示,省政府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要求将技能型人才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同时,加大投入,首次提出省内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为实施技能强省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湖北工匠每人将获得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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