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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武汉市公安局公安局发布了首批通过加减分等“点”方式获得武汉市户籍资格的人员名单。1768人成为第一批“分住户”的人。其中,1496人申请在中心城区定居,272人申请在新区和开发区定居。
今年34岁的方来自仙桃。他高中毕业后来到武汉15年,目前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制作建筑效果图。以前,户口问题是他的“心脏病”,因为它不符合定居政策。今年10月,他向武汉市公安局申请“到户点”。前天上午,方先生接到武汉市公安局的通知,他的分数为146分,申请被批准。昨天早上,他拿到了武汉户口。
今年10月,武汉正式对非武汉户籍常住居民实行“积分入户”政策。整体框架概括为“4+11+4”。即四个条件: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合法租赁的房屋),参加本市的社会保险,持有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11个奖励点:合法稳定的住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居住证、年龄、教育水平、技术职称、纳税、创新创业、表彰奖励、参与公共服务。此外,还有4个降低分数的指标:不良信用记录、行政拘留记录、参与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以及犯罪记录。
武汉市公安局公安局第二大队的警官张旭华说,积分入户是武汉现行入户政策的最后一步。本市未登记的居民只要低于法定退休年龄,在不符合大学毕业生就业和创业、人才引进、避难、购买商品房等现行入户政策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积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