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07字,读完约3分钟
武汉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将回答关于四种情况的问题:衣食、试用期、保姆和退休后工作。
武汉将从今天起提高最低工资。你认为以下条件适用于最低工资吗?昨天,武汉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就有关问题回答了提问。
最低工资应适用于法定假日。
市人社局表示,考虑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汉南区的深度融合,以及东西湖区和国家级武汉港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体化管理,此次调整将东西湖区、汉南区和武汉港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第一个文件的实施范围,同时确定了武汉化工区实施第一个文件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适用于非全时就业,即在同一雇主中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的工人,其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新调整的小时最低工资。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
对于计件工资形式的岗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在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保证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带薪年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护理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权利,应视为劳动者提供的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
食品包装属于福利。
雇主付给工人的工资必须用法定货币支付。“包吃包穿”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的福利。用人单位不能在最低工资标准内计算。
试用期是雇主和工人相互适应和选择的过程。双方都建立了劳动关系。只要工人提供正常工作,他们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居民家庭与保姆之间的个人协议或中介公司介绍的信息属于民事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保姆的工资由雇主和雇员协商确定。如果工人与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被家政服务公司送到居民家庭从事家政服务或照看婴儿,这种情况受到最低工资标准的保护。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仍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受最低工资保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仍将劳动者留在用人单位的,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市人民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规定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记录应该妥善保存。用人单位被发现侵犯最低工资权益时,可以向工会组织举报,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新调整的两级最低工资标准-
江安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东西湖区、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林化工区空港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全职员工的最低工资为1750元/月,兼职员工的最低小时工资为18元/小时。
在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和忻州区,全职员工的最低工资为1500元/月,兼职员工的最低小时工资为16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