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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监察局对湖北省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根据监察局的反馈意见及时整改,全面提高湖北省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根据部署,我省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食品安全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监管各地落实党政同责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并将监管结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范围。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舆论处置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强制落实责任。
各地要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工程,组织环保、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整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施限耕、休耕、休耕,严格防止食用农产品种植和养殖污染。大力开展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活动;严格执行禁止使用剧毒农药目录要求,严厉打击超范围、超标准、不按安全间隔使用农兽药的违法行为;深化“老有所养、老有所养”,严厉打击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改善食堂、学校和养老机构周边地区的食品安全,改善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完善新业态监管体系,探索加强网上食品销售、网上点餐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的方式方法,建立和完善新业态长效监管机制。
各地要督促企业履行主要职责,加大飞行检查、交叉检查和系统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原辅材料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产品可追溯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红黑名单”制度,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