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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工作的贫困劳动者每人将获得500元的交通补贴,企业吸收的贫困劳动者每人最高奖励为2000元...3月19日,武汉市扶贫领导小组发布了促进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八项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全面准确地衡量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愿,分类建立再就业需求台账,定期对贫困劳动力的就业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对来自低收入家庭和受疫情影响的低收入家庭且无法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发放临时救助的政策。
及时收集和发布就业需求信息。在疫情期间,主要措施是确保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公共事业的运营、群众的生计、农业生产和其他涉及重要国民经济和民生的企业的需求,以及对国家和全球产业链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的就业需求。动态跟踪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及时发布企业恢复工作和招聘信息。
开展就业招聘双向对接服务,对贫困农民工,全省每人给予500元,省内外每人给予300元交通补贴。武汉市吸收贫困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每人补助1000元。实现就业1年以上,每人2000元。
开展有针对性的网上和网下就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性岗位任务和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工资。村级扶贫小微工程建设将努力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在做好卫生管理和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将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方式,集中力量将贫困劳动力准确运送到异地复工生产企业安全复工。积极推荐合格的贫困劳动力,在复工复产的城市粮油生产中,“菜篮子”产品储存冷藏、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生产流通企业优先安排工作。
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或依靠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团购等服务平台在家创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实行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贷款等扶持政策。
及时表彰一批吸收贫困家庭就业的典型企业和通过就业、创业和财富增加收入的典型贫困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