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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发改委(NDRC)在其网站上宣布,从现在起到4月20日,将组织企业申请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收费补贴,最高额度为300万元。这是自2013年自治区开始建设并于2015年完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计划以来的首次补贴申报。

通知要求申报的收费设施必须是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收费设施,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纳入补贴范围的收费设施分为两类。一类是占用独立土地的公共充电站。充电桩数量不少于5根。按照投资的20%一次性财政补贴,每个充电站最高补贴为300万元。另一类是分布式公共充电堆,包括专门为特定行业和单位(如法人及其员工)的公共交通、卫生、物流或电动车辆提供服务而设计的充电堆。DC绒补贴600元/千瓦,交流绒补贴400元/千瓦。

武汉每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最高补贴是300万元。

为防止补贴被恶意申报,市发改委将于今年12月对补贴收费设施进行检查。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收费设施必须保证至少5年的正常使用。5年内未正常使用的,被补贴方必须返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不满3年的,财政补助资金返还50%;使用时间超过3年不满5年的,退还30%的财政补助资金。

2015年,新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提出,在三年内建设1万多个充电站,供市民免费使用。根据市科技局去年年底的调查结果,全市共有充电站5543个,其中乘用车充电站3546个,新能源汽车与乘用车充电站的比例为1: 1.43。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每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最高补贴是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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