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40字,读完约3分钟

12月22日,从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推进长江大保护和湖北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北省制定并颁布了《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和五项专项规划,组织实施了“检查、关闭、管理、整治、恢复和退出”长江保护行动,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截至12月17日,检查组交办的事项已完成815件,实施行政处罚195件,责令停产整顿322件,关闭139件,追究责任249件。

湖北推进长江保护和绿色发展

党委发言人、党委副秘书长赵凌云表示,湖北省已经发布并实施了《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省人大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并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了监督检查。CPPCC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多次检查和调查,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建议和意见。省委主要领导亲自牵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重大改革试点项目,并亲自牵头监管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一系列重点建议。

湖北推进长江保护和绿色发展

湖北省制定并颁布了《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等五项专项规划,加强了岸线资源控制,组织了“检查、通关、治理、处罚、整治、退役”长江保护行动,关闭了一批沿江企业和非法码头。全面加强环境监察员的问责。严格落实“党政一岗双责”的要求。出台《湖北省环境保护监察规划(试行)》等文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实施“绿色成果”评估,落实环保议题“一票否决”。大力推进环境保护监督问责,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一些人被追究责任,其中一些人被开除。截至12月17日,检查组交办的事项已完成815件,实施行政处罚195件,责令停产整顿322件,关闭139件,追究责任249件。

湖北推进长江保护和绿色发展

目前,全省有2266个省级以上生态示范市、县、乡、村和环境保护示范市,2921个省级以上森林城市(镇)和绿色示范村。湖北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了20个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项目的6个类别建设,成为全国示范试点单位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

此外,湖北先后颁布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中有一些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严格的环境监督和执法。我们组织开展了长江水污染防治零点和环境保护调查等专项执法行动。今年1月至10月,我们实施了2505项行政处罚,清理了4882个违法建设项目。建立司法联动机制。建立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融合”联席会议制度,省、市、县法院环保合议庭全面覆盖。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湖北推进长江保护和绿色发展

地址:http://www.i0dm.com/whzxxw/5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