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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缴费率逐步降低后,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将很快调整。国务院最近发布的《关于激发重点人群活力、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低收入群体的系统性挤压。
专家认为,扩大统计范围后,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将会缩小,这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使更多低收入者能够负担得起社会保障并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与此同时,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有望增加。
社会保障缴费基数逐年增加。
据了解,在正常情况下,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他们去年的月平均工资。但是,工资越来越低和越来越高的被保险工人应该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年公布的支付基数的下限和上限作为他们自己的支付基数。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一年以上的月平均工资一般为个人缴费的基本工资。如果我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雇员月平均工资的60%,则支付当地雇员月平均工资的60%。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支付,超出部分不计入工资或养老金支付基数。
每个地区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都与当地平均工资数据相关联。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相应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提高,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将“水涨船高”,逐年增加。
例如,2016年上海职工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7817元和3563元,比上年分别增加1464元和292元。
事实上,许多省份经常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工人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例如,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发布通知称,2015年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的平均年薪为52960元,作为2015年山西省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劳动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上下限,以及基本养老保险费和
低收入人群哀叹工资被“削减”
一方面,有些人支付不起社会保障;另一方面,许多已经加入社会保障体系的低收入人群正面临着实际收入的萎缩,这是由于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连续多年增加。
根据现行规定,如果我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雇员月平均工资的60%,我将支付当地雇员月平均工资的60%。换句话说,对于工资低于平均工资60%的雇员,支付不是基于他们自己的工资,而是基于高于他们自己的工资的基数。
假设某个地方员工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小王的平均工资为2000元,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员工平均工资的60%。然而,小王必须按照当地雇员平均工资的60%的标准(即3000元)缴纳社保。
因此,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逐年上升,个人工资没有提高的情况下,这些人的社会保障缴费会增加,而实际支付的工资会减少。许多网民哀叹他们的收入已经“减少”。
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将更加合理
上述问题有望改变。国务院10月发布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城镇私营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统计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低收入群体的系统性挤压。
文件中的这一内容当时并没有引起公众舆论的注意,但这一新政策的意义不容忽视。
“分阶段降低社会保障缴费率不足以避免低收入群体的系统性挤出,还能进一步巩固缴费基数。”根据杨燕绥的分析,将统计范围扩大到小企业和私营企业,预计将使缴费基数减少约10%,从而降低费率和缴费基数,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社会保障负担,从而允许更多工资较低的群体加入保险。
"高收入人群的平均工资不能作为低收入人群的基数。"王镇认为,如果将城镇私营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的统计范围,缴费基数将会降低,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职工实际领取的工资也有望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