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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汉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策的通知》。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85元,2017年居民医疗保险费从7月1日起支付。

此前,武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分为三类:武汉市大学生、各类中小学校学生、18岁以下儿童及其他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对于18岁及以上的非就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养老金待遇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调整后,这三类人群的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固定缴费调整为比例缴费,比例缴费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n-2,n为享受待遇年度)。根据这一标准,2017年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额为185元。对于那些最初支付低等级工作的居民,支付标准将会提高。然而,对于那些最初购买高档座位的居民来说,付费标准可能会降低。城镇家庭居民和重度残疾人不缴费,由政府补贴。

武汉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85元

此外,从2017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居民政策性保险缴费时间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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