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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为有效遏制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于2016年第一季度对持有驾驶证的新吸毒人员的数据和信息进行了全面调查,有259名机动车驾驶员吸毒。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条例》(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实施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近日公布了259名吸毒人员。符合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条件的吸毒人员,必须在6月22日起30天内到车管所注销驾驶证,否则将宣布吊销驾驶证。如果司机有任何异议,他可以打4008-000-122。公告的详细内容可以在http://www.whjg.gov.cn:8087/wscg/clx/home.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网站上找到
据了解,因吸毒被取消驾驶机动车资格的人,如果想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必须经公安局禁毒部门认证。一旦戒毒成功,他可以直接到汉阳王家湾机动车考试报名点报名参加预约考试,并在通过全部四门考试后获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