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最严格的烟草控制条例即将实施。每个人都有权要求那些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的人立即停止吸烟。

今天,记者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武汉市控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7月30日经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9月26日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与1995年武汉市政府颁布的《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相比,该条例扩大了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包括武汉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包括电梯轿厢)和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场所,并规定了一些禁止吸烟的户外场所。

个人违反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其按照职责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控烟责任,规定了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的控烟义务,对吸烟者和烟草制品经营者规定了相应的义务,并赋予公众监督、投诉和举报的权利,涵盖了各种社会主体。“12345”市长热线接受关于控制吸烟的建议和投诉。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人员不履行规定义务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条例鼓励和支持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劝阻非法吸烟。鼓励和支持创建无烟单位,倡导无烟家庭,营造无烟环境。

标题:2020年武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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