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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以父亲的名义获得了18万英镑的拆迁补偿,而收藏家获得了6.5万英镑的补偿。

儿子以父亲的名义与房屋征收方武汉的一家粮油贸易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并获得了18万元的拆迁补偿。钱先生认为,公司与儿子签订的协议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并到处投诉和维权。昨天,我从桥口区司法局了解到,经调解,房屋征收方赔偿当事人钱先生6.5万元。只是在7年的拆迁纠纷解决之后。

上世纪90年代,钱先生在桥口区上河街租了一套公房。2000年后,他的儿子萧乾结婚了,并和他的儿媳及孙子住在这里。钱先生在外面租了一栋房子独自住。

2007年,上河街的公房被拆除。彭妮未经父亲同意,以钱先生的名义与武汉一家粮油贸易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并获得了18万英镑的拆迁补偿。不久,小钱买了一栋带拆迁补偿的房子。

不过,小倩一开始并没有告诉老钱拆迁协议的事,也不愿意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如今,这位80岁的老人只能靠养老金和租房生活,生活非常贫困。

老钱认为,作为上河街某公房的实际承租人,他没有参与签署拆迁协议,也没有授权任何人签署协议。然而,拆迁协议是由他人代表他们签署的,相应的赔偿被拿走了。这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他以拆迁协议不是自己签的为由,在武汉找了一家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房屋征收方,要求赔偿8万元和一套经济适用房。

但公司认为,这是钱先生家庭沟通中的一个问题,应由他的儿子承担主要责任。他应该向他的儿子要房间和钱。老钱坚持自己的观点,到处抱怨。

汉正街司法研究所所长周宗发了解到此事,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对房屋拆迁纠纷进行了全面分析。

他认为小额现金存在错误,粮油公司存在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旧款名义签订的小额拆迁补偿协议为无效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粮油公司有明显的缺点。

经过街道、司法办公室和粮油公司三个多月的谈判,粮油公司最终同意一次性赔偿6.5万元。在多次去上班后,佩妮也表示愿意尽自己的支持义务。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儿子从父亲那里拿了18万元,但没有抚养他的父亲。老人抱怨了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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