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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市医保局的数据,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定为每人每年250元。
据悉,武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为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普通居民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从当年9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居民在此期限内缴纳医疗保险,就可以享受年度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居民在明年1月发生医疗费用,但只在今年12月缴纳医疗保险,他们仍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报销1月发生的医疗费用。
目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根据《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郑武桂[2017]24号)文件,武汉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n-2年,n为享受待遇年度)。个人缴费低于国家和湖北省规定标准的,以国家和湖北省规定的标准为准。
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2018年武汉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133元,乘以0.57%,四舍五入至240元,低于人均250元的国家标准。因此,武汉市将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定为每人每年250元,以满足国家要求。
2019年,武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水平也将同步提高到30元(大病保险为15元),达到每人每年540元。因此,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将达到每人每年760元。
“基金规模逐步扩大,互助能力逐步提高,担保能力也逐步提高。”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险局[2019]44号文件,2020年全市大病保险部分赔付比例将从55%提高到60%,累计金额为1.2万元至3万元(含)。彻底取消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的封顶线。
2017年,武汉市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两种制度被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了三个“无差别”。
一个是这个城市的居民和城市以外的居民没有区别——对户籍没有限制,只要城市内外的人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参加保险,他们就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待遇。
二是城市常住居民与非城市常住居民没有区别——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无论是外出工作还是留在城市,医疗保险政策都一视同仁,从而解除了城市其他地方职工的医疗保险后顾之忧。
第三,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没有区别——城市和农村居民实行相同的支付标准、相同的待遇政策和相同的业务处理流程。
武汉市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各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参保缴费。贫困随军家属、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贫困优抚对象、重度精神障碍患者、贫困家庭夫妻及其残疾子女、经批准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殊计划生育救助对象、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个人缴费由区人民政府全额补助。
从9月1日起,武汉市2020年城乡居民定期保险缴费将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后,由税务机关代收,身份证号(社保号)将作为个人参保缴费的唯一关键数据,有效防止重复参保缴费的发生。
目前,税务机关已开通“湖北税务网上税务局”、“湖北税务手机应用”手持支付、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预扣款、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柜台扣款等网上支付方式。供已办理保险手续的付款人自行选择。2020年,城乡居民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参保并完成缴费手续,可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如有任何疑问,城乡居民可拨打027-12333进行社会保障咨询,查询有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和办理手续。拨打027-12366咨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和处理流程的税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