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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
全办发[2019] 3号?数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艾薇办事处、卫生保健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函、部)、生态环境厅(局)、工会、团委、妇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十九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健康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意见》、《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指导意见》等。健康城市中的健康乡镇建设在继续实施中促进了健康“细胞”的广泛发展。我们组织制定了《健康企业建设标准》,同时对做好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和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合作、企业负责、专业组织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原则。它是根据属地管理和自愿参与的原则为全国各级各类企业开展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艾薇协会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地方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协调配合作用,将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乡镇的总体部署,确定推进地方健康企业建设的具体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级爱卫会办公室负责部门协调、信息沟通、指导和检查等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提供卫生技术指导和卫生服务,开展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相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普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促进企业的积极参与。生态和环境部负责监督和管理影响工人健康的生态和环境问题。工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职工积极参与,维护职工相关权益,促进健康文化和和谐劳动关系。共青团和妇联应当维护团员、青年、妇女等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第二,加强技术支持
各地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和专家的作用,为政策制定、标准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价、健康企业建设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国家艾薇办公室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与中毒控制研究所作为国家卫生企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单位。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承担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并根据《健康企业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定期对建设效果进行评估,在不断完善中采取健康企业建设措施。
第三,广泛宣传和动员
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宣传,总结和报告健康企业建设的良好做法和经验,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健康企业建设。国家艾薇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各地推广和交流卫生企业建设示范模式的经验,以促进国家卫生企业建设的整体持续实施。
附件:健康企业建设标准(试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国家艾薇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2019年10月21日
(信息披露形式:主动披露)
健康企业建设标准(试行)
健康的企业是健康细胞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不断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可以有效改善企业环境,提升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健康文化,满足企业员工健康需求,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类健康的协调发展。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和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合作、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原则,按照本土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面向全国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第一章?建立和完善管理体系
规则一?企业成立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健康企业工作计划,明确部门职责,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企业建设。鼓励企业设立健康企业建设专项资金。
第二。建立健全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劳动用工制度、职业病防治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定期体检制度、健康促进和教育制度等。确保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实施。
规则三?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员工投保大病保险。
第四条?完善政府、工会和企业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采取各种措施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
第二章?营造健康的环境
第五条?完善企业基础设施,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为职工提供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清洁卫生、绿色舒适、美观人性化的工作和生产环境,没有卫生死角。
第六条?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贮存、运输和处理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开展病媒生物控制,有效控制了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密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工作和工作环境、设备和设施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和健康需求的要求。工作场所的照明、照明、通风、保温、隔热、隔音和污染物控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全面控烟,营造无烟环境。积极推进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设立显著标志,企业不得有烟草广告和促销活动。
第十条?加强水质卫生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第11条?企业内部设置的食堂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要求,并达到食品安全管理乙级以上水平;没有食堂,就餐场所不能与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邻,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
第12条?卫生间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整洁。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实行“设计、施工、生产、使用三同时”制度,做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以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第三章?提供健康管理和服务
第14条?鼓励按照相关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和应急救援站,并提供急救包等设备。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免费的测量血压、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
第15条?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制定员工年度健康检查计划,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设立健康指导员或委托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员工健康评估。
第十六条?根据健康评估结果,按人群分类实施健康管理和指导,降低患职业病和肥胖、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性病的风险。
第十七条?制定预防和控制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健康危害的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措施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八条?鼓励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制定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提供心理评估、心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适合不同工作场所或工作方式的健身活动。完善员工健身场所和设施,开展间歇锻炼、眼保健操等作息结合的健康锻炼。
第二十条?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加强对怀孕和哺乳期女职工的护理。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避免妇女在孕前、孕期和哺乳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辐射。将妇科和乳腺检查项目纳入女性员工的健康检查。企业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诊所、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母婴室等设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健康档案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体系,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实施日常监测、定期检测和评价。
第二十二条存在或者发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应当设置中文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对于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工作,应建立职业危害通报卡。对可能造成急性职业伤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并提供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紧急疏散通道和必要的风险救助区域。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定期评估,配合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和职业病的员工,保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应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工人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第二十四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逐步淘汰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第二十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劳动者上岗前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上岗期间应当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第四章?创造健康的文化
第二十六条通过多种沟通方式,广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员工主动践行合理饮食、适度锻炼、戒烟戒酒等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传播先进的健康理念和文化,鼓励员工率先树立健康形象,鼓励评选“健康人”,并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防治和心理健康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健康素养。
第二十八条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营养、均衡饮食和食品安全相关培训。
第二十九条关心员工身心健康,营造和谐、平等、信任、宽容的人文环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和制止工作场所的暴力、歧视和性骚扰。
第三十条?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曹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