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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武汉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规划(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武汉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的开始。
国际湿地城市代表了一个城市湿地生态保护的最高成就,每三年认证一次。2018年,首批国际湿地城市被授予7个国家的18个城市和中国的6个城市。《武汉建设国际湿地城市工作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开展湿地资源补充调查,建立湿地利用控制机制,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减少,湿地保护率稳步提高。开展重要江河湖泊生态保护和修复,打击破坏湿地资源和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推进山、河、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实施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将湿地保护和恢复成效纳入生态文明绩效评价体系,加强湿地宣传教育。到2021年,武汉湿地面积将达到16.24万公顷,湿地率达到18.9%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完全达到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的各项指标。
武汉市政府负责人表示,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是进一步推进长江保护,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的需要。这将有效提高全社会的湿地保护意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改善武汉的人居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2021年第十四届国际湿地公约缔约方会议的宣传工作。
湿地公约缔约方会议每三年举行一次。今年6月26日,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正式决定,2021年缔约方大会将在武汉举行,为期九天。届时,来自缔约方、相关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代表的170多个政府代表团将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