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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武汉市发改委获悉,《武汉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办法》明确规定了支持标准,最高可追加200万元。
武汉市发改委表示,为了推进生态武汉建设,促进武汉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武汉市设立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基金。专项资金将通过补贴后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市武汉生态建设,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据悉,支持范围包括五大类:第一类是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包括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交易平台建设。第二类是节能重点项目:包括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等。第三类是基础能力建设,包括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重大研究项目和智库建设等。第四类是试点示范认证,包括企业/社区/公园/城市地区、清洁生产企业和促进绿色和低碳回收发展的回收企业的认证。第五类是根据市政府要求支持的其他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
《办法》规定了五类中每一类的相应支持标准。其中,新建改扩建项目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每个项目最高不得超过200万元。获得“清洁生产企业”和“回收企业”称号的,按10万元/户给予扶持;专家认定的低碳企业/社区每单位支持10万元,低碳园区每单位支持50万元,低碳城区每单位支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