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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电生态环境部9日在官方微信上通报了环境监测的典型案例:去年7月12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组进入甘肃省开展了第二次监测工作。 在下沉审计阶段,审计小组对大众多次反映的酒泉市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学工业公司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现场审计,发现该小区4家非法投入生产的化学工业公司都存在基坑排放等恶劣环境问题。
酒泉市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成立于2007年,面积20平方公里,2012年由甘肃省工信委员会通报为全省第一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近两年来,该园区承接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许多化工项目,到警部为止,已在化工公司22家公司落户,其中上传的天亿化工有限企业、冠润科技有限企业、吉泰化工有限企业、鑫海源 年5月,当地群众向生态环境部投诉向该小区化工公司的渗透坑排放未解决的生产废水等严重的环境问题,这次入驻警部后的监察组也受到了同样的投诉。
督察发现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已经建设的四个染料中间体项目存在批量建设的不一致,没有执行“三而且”的要求,存在非法生产、非法污染等严重的环境问题,大众投诉属实。 当地党委政府在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方面存在差异,失去了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层,取决于相关公司是否害怕。
基坑的污染问题极差。 从年4月开始,天亿化学工业有限企业、冠润科技有限企业、吉泰化学工业有限企业、鑫海源化学工业有限企业等4家公司在批量建设不一致和污染管理设施不同步建设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盗窃并排放未解决的生产废水。 天亿化工有限企业在厂区渗透坑排放生产废水约1万吨,将污染土壤和污泥直接埋在厂区内,污染区域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 冠润科技有限企业将2000吨废水倾倒到园区西南11公里戈壁沙漠、小冲沟和废弃矿区内,形成4处超过5200平方米的渗透坑。 吉泰化工有限企业利用罐车将近2000吨废水偷排到厂区南侧1公里,面积达13000多平方米。 鑫海源化工有限企业也同样将7.5万吨生产废水偷偷排放到戈壁沙漠洼地,形成了面积约4000平方米的渗透坑。 以上四家非法排放形成的七处基坑总面积超过2.5万平方米。
金塔县生态环境部门两年来对上述公司颁发了许多处罚决定和停产命令通知书,但相关公司搁置不管,进行我素,吉泰化工有限企业即使在生产现场关闭的情况下,也通过风机的缺口进入现场继续非法生产和污染,
违法的污染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甘肃省和酒泉市有关部门对公司废水池和渗透坑等污染区域进行了采样监测,完成了11个水样和13个土样的监测。 结果表明,4家工厂内废水中的cod、氨氮、挥发酚和色度等多项指标远远超过标准,上述4种污染物、天亿化工有限企业废水分别超过233倍、261倍、86.8倍和319倍 冠润科技有限企业废水分别超过最大134倍、335.7倍、19倍、159倍的吉泰化工有限企业废水分别超过最大425倍、166倍、40.4倍和319倍的鑫海源化工有限企业废水分别是最大461倍、75.7倍 监视结果令人瞠目结舌。
由于警员的初步拆除,非法污染给部分区域的地下水带来污染,根据完成的7处废水排放区域的地下水调查评价结果,化学需氧量在709—2828mg/l之间。 样品的色度超过基准,超过最大基准的倍数是1.13倍。 6个水样挥发酚超过标准,超过最大标准的倍数为42.05倍,样品的氨氮超过标准,超过最大标准的倍数为68.6倍。 7个水样氟化物超过标准,超过最大标准的倍数为26.53倍。 3个水样砷超过标准,超过最大标准的倍数为18倍,7个水样溶解性总固体超过标准,超过最大标准的倍数为101.46倍。
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态度暧昧。 原金塔县环境保护局于年发现了上述公司的违法生产和盗窃行为,开始了处罚和移交程序,但由于当地党委、政府态度模糊,司法行政比较有效,处罚较长,禁止违法行为。
年11月13日,原金塔县环境保护局没有对吉泰化工有限企业、冠润科技有限企业、鑫海源化工有限企业等执行要求“三个且”违法生产问题的处罚决定,以前对冠润科技有限企业的违法排放行为罚款51.98万元 在做出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原县环境保护局建议将3家违法行为交给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有关人员实施行政拘留,但公安机关返还了吉泰化工有限企业和冠润科技有限企业2家文书卷,由鑫海源化工有限企业1名直接负责 年5月16日,金塔县生态环境部门再次向公安机关移交吉泰化工有限企业拒绝纠正违法行为的问题。 在这次入驻警部之前,当地公安机关执行了行政拘留的决定,监察组在发出监督管理通知后,对一些公司进行了环境污染犯罪问题的立案侦查。
年11月至年4月,金塔县生态环境部门多次致函园区管理委员会、国家电网金塔供电企业、工业新闻化、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要求停止向4家违法公司供水供电,加强各部门的相关环境保护责任,但提出了
原因,通报指出,当地党委政府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较弱,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公安司法之间没有建立比较有效的联系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面对其他职能部门合作不力的情况,没有及时反映在上级部门,公司拒绝支付罚款的情况,没有及时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严重不足,缺乏环境保护“一冈双责任”的执行力,小区管理委员会、原安监局、工业新闻化局不仅没有主动行动,而且在收到生态环境部门的建议要求后,依然要采取措施履行职责 县公安局在侦查环境违法案件中,执法随意,标准不同,案件超过法定时限,履行职务不严格,助长了环境违法公司的幸运心理。
审计小组发出审计证后,甘肃省党委书记林铎、总督唐仁健高度重视,要求对这个问题做出确定指示,认真调查,坚决制止违规生产的污染问题。 酒泉市委、市政府连夜召开常务委员会深入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安排后续调查事业,对金塔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审计组继续关注后续整改情况,制定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