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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电比较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4日宣布,将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评价体系,纳入各行政机关的年末性能目标评价体系。 年末评分,必须跨部门比较。 并建立审计情况通报制度,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通报情况。
国务院信息办公室4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介绍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策法制审查制度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国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怎么保障落实?司法部回应

根据记者的提问,在执行这个“三项制度”过程中,如果出现违反制度规定的情况,有什么措施? 请介绍一下

刘振宇说,这三种制度是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中最典型最重要的。 公开制度规范的来源,向社会公开哪些机构有什么样的职权,什么样的执法主体有执法的权利。 全过程记录规范过程,过程合法。 最后法核规范的结果保障执法的决定符合法律的规定。 所以,引出这三个最重要的制度,对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起着重要的作用。

【国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怎么保障落实?司法部回应

刘振宇在《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很多非常具体的要求,有些是硬性的要求,在执行中,面对你关心的是是否打折、能否执行、问题怎么样的情况,我们这里也提出了一些要求 首先,这个“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进自文件发表以来,在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推进,还有时间。 我们要求各地和各部门在今年3月底之前提出具体方案。 在这一年里,全面执行所有行政机关都有过程。 各执法部门必须先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先建设各制度,然后在建设过程中,逐步执行。 在试点过程中,许多地方和部门已经有了这样的制度,必须通过补充细化这些制度,将“指导意见”具体化来执行。 接下来,我们进行审计,根据制度核对表格,看是否把制度都建设好了。

【国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怎么保障落实?司法部回应

其次,在实践中,关于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具体运用问题,必须按照公示、全程记录、法核三个重要节点全面执行,公示则追究责任。 行政执法机关的职权不公示,人员也不公示,不按要求公布结果,追究哪个机构发生了问题,哪个机构的责任。 全程记录在记录过程中发生部分环节问题,必须正确正确评价一个事件、哪个环节、哪个体员的责任的,必须追究哪个体的责任。 最后法制审查时,《指导意见》中说,法制审查的第一负责人是行政执法机关的高层,是集体决定,但最后出现在这个行政机关,他是第一负责人。 但是法制审查机关也必须承担责任。 另一种情况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收集证据有点问题,特别是一些故意的违法行为,必须依照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在这些环节的过程中有相应的责任规定。

【国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怎么保障落实?司法部回应

刘振宇说,推进这一“三项制度”的执行,我们在《指导意见》中也提出要求,将“三项制度”的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评价体系,纳入各行政机关的年末效能目标评价体系。 年末评分,必须跨部门比较。 然后建立审计情况通报制度,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通报情况,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推进各方面“三项主动性制度”的积极性和积极性,在员工推进过程中及时 推进员工中有不利影响的机构和人员,必须进行批评教育,根据纪律承担问责。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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