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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修订后的《武汉市禁毒条例》将于6月26日国际禁毒日生效。新规规定将建立和完善针对驾驶员的药物相关筛查系统。如果运输业务单位发现一名司机吸毒而未停止其驾驶工作,最高罚款为10万元。

1997年,该市率先在全国副省级和省级首府制定并颁布了禁毒条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国内外毒品相关因素的综合影响,武汉市需要对该条例进行全面修订。

近年来,通过邮政和快递业运输毒品的现象变得更加突出。修订后的《条例》第20条规定,邮政、快递和物流配送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交付验收制度,对涉嫌毒品或非法交付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货物代理人和报关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名称和数量,发现涉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逾期不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新武汉禁毒条例将于下月实施

为建立和完善驾驶员涉毒筛查制度,新条例第23条规定,三年内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三年内未完成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或者长期依赖精神药物未戒除毒瘾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航海等交通工具。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空等运输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其驾驶员进行药物滥用检测,并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发现驾驶员吸毒成瘾,不停止驾驶工作,不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万元至10万元罚款。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新武汉禁毒条例将于下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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