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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1日至8月9日,湖北省第一环保监察队在武汉市开展环保监察工作,并于2018年10月15日向武汉市反馈情况。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环保检查员的整改工作。确定了以马国强、周先旺市长双仁为首的市环保督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几次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研究制定了《武汉市实施第一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治规划》明确要求,在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整治计划的核心是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促进土壤环境保护。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责任、多元治理”的环境保护新机制,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推动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具体目标是:整改后,为有效解决省级督察组的反馈问题,整改效果将得到群众、社会和上级的认可,全市环境质量将持续改善。把整治城市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与深化供给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建立绿色经济发展长效机制,整顿和扭转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推进长江“共同保护、不搞大开发”责任的落实
针对省一环保监察局提出的10个方面的问题和3个方面的建议,确定了13个方面的58项整改任务,并制定了《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不遗漏、任务明确、措施有针对性、效果优质高效。
在坚决完成监督整顿任务的同时,我们要举一反三。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机制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和监督,严格查处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实施阳光整治。
为了保证整改工作的顺利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规定了组织保证措施。市环保监督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全市省级环保监督反馈整改工作,协调重大问题。市领导小组由四个专门工作组组成,包括综合协调组、案件调查组、整改督导组和宣传汇报组。各区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接下来,武汉将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一环保监察局的要求,以更加明确的态度、果断的措施和严格的标准严格执行。同时,以这次整治的实施为契机,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建设,促进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不断提高,努力谱写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三个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