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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武汉市水务局介绍,武汉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程通过验收。
2014年5月,武汉被水利部指定为全国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期为2015年至2017年。
试点期间,武汉市以“江宁河美、岸湖清、供排水顺畅、人水和谐”为总体目标,按照“一个核心、两个轴线、四个板块、一百个湖泊”的总体格局,统筹推进节水减排和污染治理、湖泊综合治理与修复、河港运河生态修复十大行动。 生态水网建设、城乡供水升级、城市排水除涝、涵闸排水、水生态文明体系和能力建设、智能供水平台建设、水生态文明意识增强。 期间,共完成建设项目38个,总投资478.45亿元。17项考核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目标值。
11月30日,根据水利部和湖北省政府的安排,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了武汉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会。据验收委员会介绍,武汉市在创新“四水共治”模式、建立跨区域断面水质评价、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推进“两江四岸”生态堤防和河岸综合治理、建设海绵城市和提高城市排涝能力、连接河湖生态水网与滨水绿道、湖泊管理和三线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大型江河湖泊和大型城市复杂的江河湖泊水网地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据了解,襄阳市和黔江市已与武汉一起通过了我省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