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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武汉市政府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农民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暂行办法》,规定在市区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可以申请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补贴面积为24平方米,累计领取补贴时间不超过36个月。
补贴的适用范围是,在中心城市登记的农民工要想找到稳定的工作,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持有有效的《武汉市居住证》;以单位名义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并处于缴费状态;月平均收入不得超过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单身居民的收入标准。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武汉没有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房地产转让记录。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据介绍,《暂行办法》将范围限定在中心城区,这是基于中心城区与新城区、开发区和风景区的城市保障性住房项目专项资金来源和管理体制的差异。新市镇、开发区和风景区可根据各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