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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我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在不久的将来,该中心将重点管理非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据悉,此次管理行动将集中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地产投机。同一个人多次改变婚姻关系购买房屋,以及多次买卖同一套房屋的人,如共同购买房屋的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严格审查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信息提取的,一经查实,将停止提取资格。
此外,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购买的分配也有更多限制,阻止了公积金用于非法购买的“囤积和投机”。职工与单位有偿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封存半年后,不能在武汉正常就业且不能在异地继续缴费的外来户籍职工可申请办理注销提取手续;申请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武汉市的职工,一般应在武汉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将通过与公安、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团体等部门联网,对从住房公积金中提取的申请人的个人身份、房地产交易、就业等信息进行核查。对于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员工,将实行联合处罚,不诚实记录将随其个人账户一起转移。同时,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将为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的职务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