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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我从武汉市教育局了解到,“全市高职院校实行有偿招生专项管理计划”,要求学校不得有偿招生或买卖学生,并严格查处六类违规招生。
此次专项行动将严厉查处武汉市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招生学校以及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等招生学校的六种违法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是否与不具备办学资格的机构(包括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是否委托或变相委托其参与招生或开展招生宣传。是否向与招生任务相关的非大学人员支付或报销,是否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初中支付或支付与招生相关的“入场费”、“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和“推荐费”。各生源学校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特别是班主任和毕业班教师,是否违反规定向招生学校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生源信息或出售考生信息,或者是否违背学生意愿,强迫学生填写特定招生学校的志愿表格或参加特定招生学校的单独招生考试, 甚至骗取或盗用学生账号密码来代替考生填写志愿表格或更改考生志愿表格; 各生源学校是否限制特定学校到校、开展班级招生宣传、发布招生数据,是否暂扣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要求发布的相关招生数据,是否封锁相关招生信息。
"特殊处理将分阶段进行."据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6月30日前,所有生源地学校都组织了教师和工作人员,特别是班主任和毕业班教师,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并签署了抵制有偿招生的承诺。禁止所有招生院校实行有偿招生的承诺已经在校园网上公布。8月31日前,各生源地学校将重点清理过去两年毕业班学生、毕业班班主任和班主任的去向。各招生学校将重点清理近两年与招生有关的财务支出和校企合作协议,并进行自查自纠。在中考和高考志愿申报的关键时刻,武汉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调查,发现并查处一起线索明确的有偿招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