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84字,读完约1分钟
11月26日,武汉市政府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武汉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根据规划,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武汉“三个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和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该计划涵盖公共服务的8个领域,包括公共教育、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医疗保健、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和体育以及残疾人服务,共有84项基本公共服务。该项目以清单为基础,明确了财政补贴、服务供给和城乡居民制度保障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强化了公共财政保障和监督责任。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武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武汉市还将及时动态调整相关内容,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武汉市政府有关官员表示,将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通过标准化手段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覆盖底线、平等享受,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