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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本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师,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不得在暑假期间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和校外的有偿补课,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向校外培训机构等介绍学生和提供相关信息。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礼物和馈赠,不得举办或参加“教师答谢宴”、“毕业宴”等活动。
暑期教师继续教育应包括师德和纪律的相关要求。同时,各区公布监管电话号码,主动接受各界监管。建立师德检查机制,对学校周边培训机构、住宅小区等重点领域的有偿辅导班进行专项调查。做好监督投诉的受理、登记、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师德调查率应达到100%。
“中小学校长要切实担负起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武汉市教育局有关官员表示,在职教师因补课而被支付工资,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经核实后将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处理,并予以通报。暑假期间,投诉较多的地区和单位,如有偿补习班,将与相关责任人面谈。
附件:武汉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管理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 30-12: 00和下午2: 30-5: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