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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最近公布了湖北省长江保护十大标志性活动的工作计划,涉及长江沿岸化工企业的搬迁和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具体方案建议,在年底之前,全省城市中所有黑色和有臭味的河道都要疏浚。在2025年之前,长江沿岸15公里内的所有化工企业都必须搬迁。
化工企业专项整治
湖北省保护长江十大标志性活动包括:沿江化工企业专项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非法码头治理、非法采砂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沿江企业污水减排、磷石膏污染治理、固体废物调查、城乡垃圾处理。
我省提出要大力开展沿江化工企业专项污染治理。所有不符合规划分区或安全环保条件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现有化工企业将被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园区并升级。到2020年12月31日,长江1公里以内的化工企业将进行搬迁(包括关闭、改造、搬迁或转产)。到2025年12月31日,长江1至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将搬迁。
疏浚城市的黑色和难闻的河流
关于黑臭水体的治理,我省提出,到2018年底,全市50%的黑臭河道将进行疏浚。武汉市建成区的污水已经收集和处理,以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底,全省各设区市的城市黑臭河道将全部疏浚完毕,建成区的黑臭水体将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的污水将基本收集处理完毕,城市污水处理厂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的污泥综合利用将全面覆盖,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将达到90%。
在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方面,我省计划于2020年在长江干流沿线39个县(市、区)建设一个结构稳定、功能齐全的连续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这将显著改善长江沿线的森林景观和生态功能,提升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走廊建设水平。
保护饮用水源
至于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我的劳动节约程度在0+之前。根据要求,到今年年底,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将得到彻底清理和整改,消除潜在的环境风险。如果整改工作延误,应进行面谈并报告相关信息。2018年底前整改任务未按要求落实的,将环境线索移交省纪委省建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在摸清我省入江排污口现状的基础上,我省将对17个市(州)行政区域内已设立的入江排污口进行专项整治和严格监管,优化沿江排污口布局。到今年6月底,各保护区的入河排污口将被完全禁止。到2020年11月底,完成入河排污口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入河排污口长效监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