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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市发改委获悉,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第一批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总结推广了第一批试点地区的24项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了武汉市的3项经验。
市发改委相关官员表示,2014年底,武汉市被批准为首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试点项目分三个方面开展: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全面推进行政管理等制度创新和制度创新,取得初步成效。
2017年底,武汉市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报告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大学生户籍要求、实施“三农”工程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进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市、推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汉南区融合发展的经验。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筛选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汉南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了三条经验,包括放宽大学生居住条件、引导工商资本向农村转移、促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汉南区一体化发展。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武汉将继续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等关键制度进行探索和创新。第二批和第三批试点应继续关注人们去哪里、从哪里来、钱从哪里来的一般逻辑。他们应该在基准测试方面有所进步,并从典型案例中学习。他们应该迅速应用适用于该地区的良好经验。他们还应该大胆地列出试点任务的清单,首先尝试,并探索新的方法来确保这些任务扎根并结出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