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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为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继去年3月全面实施企业简单撤销登记改革后,新的“单个企业简单撤销登记”改革政策将正式实施。

打破市场主体“易进难退”的瓶颈

近年来,随着商业体制改革的推进,市场参与者的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越来越多的个体企业快速便捷地进入市场。

2018年一季度,武汉个体工商户65.38万家,极大地促进了武汉经济社会的积极发展。然而,随着经济市场的完善和进步,个体工商户的转型升级、优胜劣汰等各种情况出现,大量市场主体的退出成为一个难题。

为了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全面实施了单个企业的简单取消,打破了市场主体“易进难出”的瓶颈。

记者了解到,新政策改革主要体现在缩短办理时限,而简单取消个体工商户将受到"一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能当场批准的,受理人员将当场受理和审查申请,并立即准予注销登记,缩短原2个工作日至当场完成申请。

此外,新政还以各种方式拓宽了退出模式。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注销和撤回,也可以由登记机关强制注销和撤回。第三是简化处理程序和材料。经营者本人可以凭身份证原件向登记机关口头申请注销,只需在登记机关出具的正式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交回营业执照,无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第四是节省工作成本。营业执照如有遗失或损坏,只需在申请表上注明,无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注销的通知,节省了报纸出版成本。

武汉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简单的注销不适用于这三种情况

据悉,新政策的适用范围主要针对个体工商户,简单取消适用于在武汉市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排除的范围包括:第一,对于具有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和主管税务机关的个体企业;二是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限制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三是港澳台个体工商户。

从现在起,对个体工商户的简单注销可以分为两种方式:申请简单注销和登记机关授权注销。依法申请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按照经营者的申请,为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简化登记手续;依职权注销是指登记机关根据法定职责,对在特定情况下不自愿申请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注销登记。

申请简单撤销,按照简化的申请-审核-现场结算程序办理。经营者本人可以通过口头方式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机关应当贯彻“审核统一”的原则。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完成。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损毁的,登记机关应当通过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告作废。与此同时,个别企业将结合整个电子注册流程,逐步在网上进行简单的注销。

武汉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按权限简单取消,按照“审核-决定取消-公告-取消决定-取消公告”的程序办理。对符合特定条件、无法通过注册营业场所或经营者住所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连续两年被认定为异常经营且不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应当按照职权实施强制退出机制。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对个体工商户实施简单的注销登记改革,进一步简化了手续,减少了所需材料,缩短了受理和审批时限,节省了申请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简化了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释放了户籍、姓名等行政资源,为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渠道,对维护市场主体信息的真实性,完善相关统计,发放改革红利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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