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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武汉市房管局首次发布《新建商品房优先选择操作细则(试行)》,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优先购买的是平均预售价格低于180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应将项目中不少于40%(含40%)的建筑面积低于120平方米的准用房纳入公证抽签选房的优先范围。在武汉没有自有住房,符合武汉市限购政策,且在过去3年内没有房屋交易记录的家庭,可优先购买新建商品房。

开发企业受理购房登记后,应及时会同潜在购房者,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系统”申请家庭住房,确定优先选房人员名单。开发企业首次公开销售新建商品房时,应当优先购买住房,优先选择住房。彩票结果应当当场公布,并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公证。在潜在买家优先选择房屋后,剩余的房屋将由开发企业独立出售,并纳入准出售房屋公开出售。

武汉新需求人群更喜欢买房

房管部门将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如果购买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干扰经公证的彩票销售,房管部门将在一年内不再受理优惠选房申请。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新需求人群更喜欢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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