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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武汉市实施新政策《关于进一步规范邮轮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通知》,通过签订经营合同、降低企业利润、增加服务点等方式改善出租车司机的经营环境。
签订商业合同消除分包无序
长期以来,武汉出租车行业习惯于司机之间私下转让合同,俗称“转包”,导致出租车运营频繁发生。
为了根除这种混乱,通知要求出租车公司必须在一个月内与所有司机签订商业合同或劳动合同。对于分包车辆,企业、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签订转让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企业也可以与转让方协商终止原业务合同;企业与承办驾驶员之间的营运费由企业、驾驶员、行业协会和工会平等协商确定。
如果不能通过协商签订业务合同,企业和驾驶员可以协商终止业务关系;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应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争议。
清算“组成货币”预付款降低企业收益
近年来,武汉已经数次削减“零花钱”。从2015年1月1日起,政府将不再向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经营者收取有偿转让费。2016年1月,出租车公司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将再次清理调整。
《通知》要求企业一次性预付合同费和驾驶员要求的清算,按照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关于退还和预付合同费的规定执行。
出租汽车公司全部清理运营费用后,如果承包运营的非纯电动出租汽车全部由公司出资,公司利润按每月不高于1000元调整。驾驶员一次性缴费达到或超过购买价格的,企业收入按600元/月调整。企业全额投资购买车辆的,应当承担车辆和天然气设备的年检、座套清洗、发票和耗材打印等费用。
增加服务点缓解出租车司机如厕困难
通知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大型邮轮出租服务区和小型服务点。其中,各区大型综合服务区不少于一个,小服务点按街道设置,重点为驾驶员提供餐饮、厕所、茶水服务及车辆清洗、座椅罩更换、小修快修、就餐休息、刷卡、电子眼治疗等服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将在大型公共场所,如商场、医院、学校等,设立一些游船临时停靠站。和严格控制的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