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47字,读完约2分钟

4月19日,从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为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江城市将从5月1日起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简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届时,城镇户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提高到每月70元,达到670元。农村户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提高到140元,达到500元。

城市低保在21年内提高了14倍。

据了解,1996年,武汉市建立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120元。今年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14次提高。提高标准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670元。

据武汉市民政局官员介绍,目前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这一次,城市居民70元的标准将提高到670元,增长11.6%。

" 21年来,城市最低生活水平提高了5.6倍."负责人说。

农村低保在13年内提高了10倍

截至今年1月,武汉市共有城乡居民116713人,其中城镇居民52787人,农村居民81417人。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武汉市在2004年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自2004年以来,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了10倍。目前,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是每人每月360元。本次申办140元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增幅为38.8%。

“今年,最低生活水平提高了,农村居民人数增加最多。”负责人说。

孤儿和其他特别困难的对象也将在同一时间提高他们的支持标准。

据了解,孤儿、城乡贫困人口等对象这次也在提高供养标准。其中,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村散居孤儿的供养标准从865元/人/月提高到985元/人/月。城市贫困和散居孤儿的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340元。孤儿集中照料标准从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45元。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武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城镇人均670元,农村500元

地址:http://www.i0dm.com/whzxxw/4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