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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节前夕,全国妇联公布了“三八红旗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全国名单,我省有10个和6个集体在名单上。

获得我省“三八”全国红旗旗手荣誉称号的10人来自各行各业。宜昌市企业孵化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郭,黄石市下路区人民法院武昌区生活阳光公益救助中心常务副主任王辉,第一人民法院院长彭亚萍,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农学家朱,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副处长。武警孝感消防支队后勤部部长俞梅;莲舫,恩施州来凤县香峰镇花园堡社区党委副书记;向阳中心医院副院长邢辉;徐梅荣,英山县长冲初级中学高级语文教师;和武汉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宋晓杰。

湖北10人和6个集体获得全国三八红旗表彰

十堰市辐射和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松滋市妇女家庭互助协会、随州市儿童福利院、天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武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第二大队(女子特警队)、咸宁市铜山县老年妇女爱心歌舞团授予“三八红旗集体”。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湖北10人和6个集体获得全国三八红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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