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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从东湖高新区了解到,中国(湖北)武汉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委员会原则通过。《规划》强调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性和推广性为根本要求,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双重联动和协调发展。
去年8月底,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获得批准。以东湖高新区为主体的自贸区建设筹备工作迅速启动。《规划》提出,经过3-5年的改革探索,进一步推进行政服务特区、创新创业特区、科技金融特区和对外开放特区建设,以适应国际高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
特别行政服务区建设重点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事后监督,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创新创业特区,重点引领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能力发展,构建创新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科技金融特区,重点发展新的金融形式,拓展海外金融发展,创新金融服务。建设对外开放特区将着力培育新的贸易模式,扩大服务贸易范围,增强内陆国际物流服务功能,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加强对外贸易服务保障。
据了解,东湖高新区还制定了《中国(湖北)武汉地区2017年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要完成的相关工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