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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将取消人事代理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应用型人才职称评定的前提条件——昨天,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和机制改革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人才管理、引进、培训、评估、流动、激励和保障,出台了20项改革措施。
随通知下发的《深化人才发展体制和机制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共分为50项具体任务,要求最早在本月完成,最迟在2018年底完成,最大限度地激发我市人才的创造力。
我市将取消人事代理费
清理和委托人事管理审批事项。取消人事代理费,引进人才落户实行公益性服务,所需经费由财政保障或补贴。清理和降低准入专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除国家专业资格名单外,取消自设行业准入专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保留的专业资格认证将逐步委托给有资格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如行业协会(学术协会)和学术组织。建立人才政策评估机制,清理过时的人才政策文件。
建立差异化人才评价体系
分类建立差异化人才评价体系。突出能力和绩效导向,建立符合教师、医生、工人、农民、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特点的评价体系,降低应用型人才评价的限制性条件。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不作为职称评定的先决条件
改革职称评审制度。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是应用型人才职称评定的先决条件。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职称评定权逐步下放给用人单位和行业组织。
制定措施,衔接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为高级工、技师和技师的员工,可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支持科研人员离职或在职创业。
支持科研人员离职或在职创业。制定和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职创业实施细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离岗创办(领导)企业,也可以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在5年内保留岗位、人事关系和基本待遇,并享有与原单位其他在职人员同等的参加职称评定、职务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的权利。事业单位管理职务的领导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辞去领导职务后,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自主创业,并在离开岗位自主创业满五年后返回原单位的,由原单位聘任为专业技术人员。
我们将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科研人员兼职和薪酬管理制度。经本单位批准,在二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人员,可以在不受职务影响的企业兼职。他们可以依法获得现金、股份或出资比例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