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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武汉市政府第185次常务会议研究了3.0行政审批改革。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关于开展区级综合行政审批改革的意见》,建议各区设立本区行政审批局,挂上区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的牌子,统一使用区级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章审批”。红山区、东西湖区、忻州区、黄陂区行政审批局将于9月底前正式挂牌运行,其他区行政审批局将于12月底前正式挂牌运行。

年底前,武汉各区将单独设立一个行政审批局。

去年6月,东湖高新区和武汉开发区(汉南区)进行了行政审批3.0改革试点。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市推进开发区行政审批3.0改革。本月,市委十二届十中全会(扩大)也提出了全面推进区级综合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

武汉市行政审批3.0改革提出了四项任务:统一实施成套审批职责、成套审批项目和成套审批环节;明确部门责任边界,确保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过程和事后监督、工作协调等方面责任关系顺畅、责任边界清晰;创新审批服务模式,再造审批流程,开展辅助服务,开展网上审批;规范审批权力运行,实施规范化管理,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强化权力运行监管。

来源:武汉新闻信息网

标题:年底前,武汉各区将单独设立一个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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